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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現金存入子女帳戶 留意贈與稅

發布日期:2021-07-29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8日表示,若父母提領大額現金再存入子女帳戶,只要金額超過每人每年220萬元贈與免稅額範圍,依遺贈稅法規定需課徵贈與稅10%~20%,官員也指出,目前各金融機構皆有洗錢防制規範,大筆金流去向皆受到註記,有利稅局掌握實際贈與事實。

近年我國因應洗錢防制法規範,金融業針對約定帳戶50萬元以上大額轉帳都會註記,國稅局可依照查稅目的追查資金去向,而50萬元以下的頻繁轉帳也會受系統備註。

依照財金公司資料顯示,各銀行每日提款限額多在10萬元~15萬元間,若有個別約定且經用途備註則可單次提領50萬元。轉帳則分為非約定轉帳(單筆限額多為3萬元)、需登記的約定轉帳(部分銀行最高為300萬元)。

官員指出,民眾常誤以為採現金方式提領,再轉存子女銀行帳戶,不會被核課贈與稅,殊不知大額提存如頻繁提領50萬元以上或是轉帳百萬元等早已留下紀錄,稅局可順藤摸瓜找出逃漏稅案件並補稅。

新北市近期就有一名父親A在2020年出售多筆土地獲得6,700萬元,該名父親先將款項存入銀行帳戶後,為傳承家產給子女,他陸續提領現金共計5千萬元存入子女銀行帳戶,國稅局向銀行調閱帳戶資料後認定為現金移轉給子女,因此開出贈與稅補稅單592萬元,但A逾期未繳。

A主張是把5千萬元借給子女投資及購屋使用,但依照我國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,若無法舉證二等親之間的實際交易或借貸事實,其現金往來將被視為贈與行為課稅,因此稅局仍要求A補稅且針對逾期行為裁處一倍罰鍰,等於A必須繳納補稅與罰鍰合計1,184萬元。

官員也表示,除提領現金外,常見贈與稅逃漏稅手法也包含以親屬名義購買不動產,即為自行提領現金幫親屬置產,還有三角移轉不動產方式,如當事人先賣房給友人B,B再將房屋賣回給當事人子女。

來源:https://ctee.com.tw/news/tax-law/494995.html
工商時報  林昱均  2021.07.29